澧县酒类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在刚刚结束的以“全面落实两项制度,整顿规范酒类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为主要内容的酒类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中,澧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县酒管办共收缴扣押假冒、违规白酒90178瓶,查获问题啤酒13296瓶,案值达80多万元,先后对34家违规经营户立案调查,目前已对其中32家通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和行政罚款等方式进行了有效处理。
酒类百日专项整治期间,澧县发出澧政通告(2009)7号《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酒类产销管理的通告》,明确县商务局为本县行政区内酒类行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县酒管办具体负责全县酒类行业监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酒管办做好辖区内酒类行业监管工作。县酒管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强化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制度,打击假冒伪劣,反对不正当竞争。8月14日,在县政府副县长刘辉带领下,相关部门组织20多名执法人员对小渡口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当日收缴违规酒720瓶,价值4万多元,对无视制度,违规经营者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力。澧县酒管办还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协查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澧阳镇周某购销假冒酒类案调查取证,查清了其从常德某处购进假冒五粮液、剑南春、新世纪酒鬼酒等“名酒”销往外地的违法事实,为有关部门打击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事实依据,受到上级及有关部门高度评价和交口称赞。
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