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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视庄园农业
2007-07-29 22:51  文章来源:澧县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来源:新农村澧县周刊 作者 庹登泉  点击数: 15 录入时间:07-07-26 15:05:56

      近年来,庄园农业正在很多地方悄然兴起。所谓庄园农业,是指由个体、联户与其他投资者转包或租赁承包地、抛荒地和荒山、荒地、荒滩,经营种植业及与之配套的加工业,且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一般在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如澧县农康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城头山葡萄庄园、君安农庄等就属于这一类。
      庄园农业的兴起,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注,也引起了不少人的争议,甚至有少数农民产生了恐慌心理。部分村组干部和农民把庄园农业与过去大地主和国外资本家的庄园等同起来,认为搞庄园农业就是搞私有化、搞资本主义,因而不敢大胆发展,少数农民宁愿自家责任田地抛荒也不转包给庄园主,害怕失去土地而丧失赖以生存的基础。
      其实,庄园农业的出现,是有其客观条件的。近些年,随着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的逐年增多,很多农村劳动力已从田土中分离出来,出现了弃耕抛荒的土地。同时,农村中又涌现了一大批有一技之长的能人,需要扩大自己的发展空间。另外,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一部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发展第二、三产业,而同时受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一部分城市人也开始走向农村发展开发性农业。由此可见,庄园农业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
      庄园农业的优势在于: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大,有利于降低成本。庄园一般都集中连片,便于排灌、施肥和防治病虫,便于机械化耕作,因而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规模效益。二是大力推广和引进先进技术,有利于集约经营,其经营效益一般要比普通农户高出几倍或十几倍。三是产品质量高,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可以说,庄园农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和特色经济、实现土地、资金和技术集约经营的有益探索,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对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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